就比如说,那个苦苦追求我三个半月的花花公子唐铭。
他家是香港名绅,挥金如土,对女人更是大方,又张着一张祸害人的小脸蛋,自然成为学校里的话题人物。因此我在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科普过他的风流韵事和各种各样的丰功伟绩,可见其知名程度。
他第一次见到我,那还是我走错了班级,正尴尬窘迫地打算“逃之夭夭”的时候,唐铭刚要往嘴里送苹果的手便僵在了半空中,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被爱神之雷所劈中,看到我的一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睛里便只迸发出爱的火花了。听听,多动人的情话,足足把我恶心了一个月之久。
后来,唐铭苦苦追求了我三个月,用尽了浑身解数。他每天都会将自己捯饬得很隆重,喷上香水,穿上西装,发油抹了大概有三层,准时准点地出现在我的班上,含情脉脉地将一份情书递给我,再加上一条从德国进口的巧克力。
巧克力我是吃了的,但自打看到那句“清念,我希望,你能够葬进我家祖坟”的三行情话之后,我便再没有勇气看他给我写的那些情诗了。
虽然唐铭文化不行,追女孩还算是挺真诚的,我看在他的面容勉强可以称之为俊秀的份上,多多少少都有些动摇,正当我想要给他一个机会之时,却统统扼杀在他看向顾简的一个眼神里,哪怕只有一瞬间的恍惚,都尽数被我捕捉到了。
男人大概都是这样的,见到更美的,就会更心动。
自然,唐铭和我没戏,也自然,我莫名其妙地就不怎么喜欢顾简,说不清楚原因。可能女生之间,尤其是长得漂亮的女生之间,都会产生一些很微妙的气场。
那次“公告牌”事件,虽然顾简依旧是第一,稳坐大美女宝座,但剧院的导演却意外地相中了我,我在大二期间经常闲得没事做,想着当做兴趣玩玩也还算不错。
于是乎,我客串了人生之中的第一个舞台剧。说客串还算是夸奖了,我扮演一棵树精,一句台词也没有,充其量只能是个群众演员。到了大三,数量更甚,戏份更重,又有身家背景的加持,倒也没什么人看不起我。总之,一年的时间,我累积的国民度还算不错,谦虚点来说,勉强可以称我为hk电影届的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郑家的两姐妹似乎是挺不务正业的,因为我们对于家道中落这四个字还觉得陌生而又遥远,虽然父母去世得早,但也说不上日子过得有多惨。郑清执和我确确实实没有什么振兴家业的雄心壮志。我们俩共同觉得,哪怕天天在床上瘫着,光吃家里的老本并不成问题。更何况,我多多少少还是挣了钱的。
比起读书,拿到港大中文系的学位,以后经商,或者从文从政,我觉得,拍电影也没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