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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三十七章 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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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四合院这么好,那还轮得到洪涛去买吗?会不会都被刘老板这样的人买光了?回答是目前这个年代还不会,如果再晚几年,等到房价真的开始飙升,即使还有残存的四合院,那依靠洪涛和桃心头的这个经济能力,估计有也买不起了。

北京的四合院除了少数比较大或者比较有名的之外,目前的状况其实并不是以四合院的面貌存在的。在文革时期里,大部分四合院都被作为私产没收为公有了,也就是归了房管局来管理,还有一些虽然依旧是私产,但是也被强行安排进去了不少住户,变成了大杂院。

这些房产在北京叫做文革房,住在这些房产里的住户都是受政策保护的,房主不能以任何形式来赶他们走,只有当他们自愿搬出或者有了别的住房时,才可以把原来的房子腾出来,还给房主。而且在他们居住的时间里,只会以『政府』确定的公租房的房租来支付,具体数字作者也不清楚,反正一间20平米左右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也就十几块钱的样子。

您琢磨吧,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但凡是有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会轻易搬出去吗?这个时期大部分单位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就算你想搬走,也得有房子搬啊。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平民老百姓,你想等着他们靠工资攒够了买房钱,那你就等吧,你最好立一份遗嘱,让你孙子接着等,你和你儿子恐怕是看不见这一天了。

那又有人问了,人家房主都赶不走的住户,你洪涛就能有办法赶走!?吹牛吧!

这个真不是吹牛,凡是在北京居住生活时间比较长的人都应该知道,房管局是个很神秘的单位,它的手里掌握着绝大部分公房的房源。啥叫公房啊?就是归『政府』所有,并且出租给老百姓居住的那些房子。

现在大家去售楼处买的那些楼房肯定不归房管局管,那些房屋都是有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你买了之后产权属于你自己,当然了,这个产权是临时的,大概70年之后就没了,至于怎么没的,为何要没,这里就不谈论了,太深奥了!

城里的这些平房、大杂院除了少部分是属于私人产权之外,大部分都在房管局的手里攥着,租给谁基本就是他们说了算。这里特意提示一下,不租给谁可不是他们说了算,如果要是那样就『乱』套了,哪天房管局突然来人,说这间房不租了,你给我搬家,那这户人家得拿着菜刀和房管局拼命,好嘛,住了好几代人了,房钱也按时交纳,你说不租就不租了?

所以这种租用公房的在北京叫做使用权,也就是说你有使用这个房子的权利,但是不能转卖等等。其实这个使用权和那个产权基本没啥区别,原则上说是不能继承,但是实际上百分百都是父母住完走了,就留给儿女,而且说是不能转卖,实际上买卖使用权也不是什么新闻。

但是这里有两个重点中的重点,首先买卖双方必须是北京城市户口,其次房管局的相关人员还要愿意为你做出一套看上去非常合理合法的手续,这样这个使用权才能够顺利转移,而洪涛正好符合这个条件。

洪涛是北京正式户口,这个是父母传下来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至于他认识不认识房管局的相关人员,关系到达没到达人家愿意帮他略微承担一丁丁点的责任来出具这个证明和办理这套手续的问题,这其实根本就不算是一个问题。[]游钓天下337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既然是社会,那肯定就不是你一个人,需要有很多人的集合才成。这些人里还肯定包括了你的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上级、下级等等,就算你故意不去认识这些人,你也躲不开,谁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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