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银铃般娇笑起来道:“你终于猜错了。”
楚留香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阳光,便照在他脸上。他抬手挡住刺眼的阳光,眨着眼睛笑了,目中闪动着顽皮、幽默的光芒,却又充满了机智。
楚留香眨着眼睛笑道:“李红袖姑娘,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莫要也变得如此调皮好么,有了个宋甜儿。我难道还不够受?再者说。这里还有个客人,你们还是消停一点儿吧!”
李红袖笑得弯了腰,却忍住笑道:“楚留香大少爷,除了宋甜儿外,别人就不能顽皮一下么?客人?客人也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你怕什么?”
楚留香拍着身旁的甲板,道:“乖乖的坐下来,陪我晒晒太阳,讲个故事给我听,要开心的故事。要有快乐的结局,这世上的悲惨之事已够多了。”
李红袖咬着嘴唇。道:“我偏不坐下来,偏不讲故事,我也不要晒太阳……这见鬼的太阳,晒得人头晕,我真不懂你为什么喜欢太阳?”
她说“偏不坐下来”时,人已坐了下来,她说“不要晒太阳”。却已在阳光下伸展了双腿。
楚留香笑道:“晒太阳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若能多晒晒太阳,就不会做卑鄙无耻的事,无论是谁,在这么可爱的阳光下,都想不出坏主意来的。”
李红袖狠狠瞪了他一眼;
楚留香展颜一笑,又道:“这次在京城,我可真见识了不少那些所谓成名英雄的嘴脸,除了秃鹰那老头还有两下外,别人全是饭桶。那生死判据说武功不弱,手中一对判官笔,据说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但我就从他身旁掠过,他却依然在做梦似的。”
韩文一直在静静的听着,突然间,他看向了远处,然后扭头问道:“如果这里出现个死人的话,你介意吗?”
楚留香心中一惊,道:“你想做什么?”
“那我就当你不介意好了!”,话还没有说完,韩文的人已经窜出去了,在海面上竟然疾掠而去!
李红袖也是很惊讶,见鬼了似的说道:“好俊的功夫!好漂亮的燕子三抄水!这等轻功只怕不逊于你了!”
楚留香并未回话,只是眯着眼睛望了过去,阳光照耀的海面上,竟飘来了一个人─一具死尸。这尸身穿的是昂贵的锦锻衣裳,腰边挂着翡翠的鼻烟壶,黝黑的脸已被海水泡得浮肿起来。
韩文拖着他已经回来了,将他平放在甲板上,只看了一眼,便摇头道:“无救了。”
李红袖却瞧着这尸身的一双手,他左手的中指与无名指上,套着三个奇特的精钢乌金戒指。那只右手虽没有戒指,却有戴过戒指的痕迹。
李红袖皱眉道:“七星飞环!这人莫非是‘天星帮’的门下?”
楚留香点了点头道:“非但是天星门下,此人正是‘天星帮’的总瓢把子,‘七星夺魂’左又铮,但‘天星帮’一向盘踞在皖南,不知他怎会死在这里?”
李红袖道:“他身上没有伤痕,莫非是淹死的?”
韩文默不作声的解开左又铮的衣襟,只见他左胸第五根肋骨下,“乳根”与“期门”穴之间,赫然留着个紫红掌印,道:“朱砂掌。”
楚留香:“朱砂掌一门近年虽然人才鼎盛,门下弟子号称已有一百七十多个,但能置‘七星夺魂’于死地的,最多也不会超过三个。”
李红袖道:“嗯,冯、杨、西门……这三人武功只怕是要比左又铮强些。”
楚留香道:“朱砂门与天星帮可有什么恩怨?”
李红袖想了想,道:“三十七年前天星帮的刑堂香主,娶了当时朱砂掌门人冯风的二女儿,两年后这位冯姑娘突然死了,冯风曾亲赴皖南兴师问罪,后来虽查明他女儿实是急病而死,但两家却从此不相往来。”
楚留香道:“还有呢?”。
李红袖道:“二十六……也许是二十五年前,天星帮更劫了朱砂门弟子所保的一趟镖,那时正值冯风病故,朱砂重选掌门的时候,所以这件事直拖了一年,后来天星帮劫镖的弟子虽也曾登门负荆,但镖银却始终未曾送还。”
她将这些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武林故事娓娓道来,竟是像在叙说着自己身边的家常琐事似的。
楚留香微笑道:“你的记忆,的确从来不会令人失望……但这些事都已事过境迁,而且也算不得是什么深仇大恨,朱砂门想来不会为了这种事将左又铮一路追踪到这里,再下毒手,这其中必定另有缘故。”
“哈哈哈……!”;
突然间一阵大笑声响起,楚留香一抬头。不是韩文又是谁在笑?他很不解的问道:“这人都死了。你还笑得出来?”
“他又不是我爹!我怎么就不能笑?”,韩文眯着眼睛。这句话把楚留香噎得不轻,他很快又接着说道:“我以前有一个很爱管闲事儿的朋友,跟着他,我总是能找到合适的对手!你说,我应不应该高兴?”
楚留香叹气:“你认为我是个很爱管闲事儿的人?”
韩文毫不犹豫的点头。
突然一个少女自舱下冲了上来,娇嗔道:“你们究竟系处做乜野啷?”
她也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衣裳,却是鹅黄色的,也露出一双淡褐色的,均匀美丽、线条柔和的**。
她漆黑的头发梳了两根长长的辫子。长长的辫子随着玲珑的娇躯不住荡来荡去,淡褐色的瓜子脸。配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又妩媚,又俏皮。
她脸上本在故意装作娇嗔,但瞧见这死尸,突然惊呼一声,扭转头就跑,跑得比来的时候还要快得多。
李红袖笑道:“甜儿无论做什么事胆子都很大。但只要一瞧见死人,就骇得要命,所以我常说活人谁也治不住她,只有死人,才治得住她。”
韩文凝注着海天深处,缓缓道:“你等着瞧吧,今天要从那边漂来的死尸,绝不止这一个。”
李红袖眼波转动,还未说话。只见舱门里已伸出一双纤秀的手来,手里托着个大盘子。
盘子有两只烤得黄黄的乳鸽,配着两片柠檬,几片多汁的牛肉,半只白鸡,一条蒸鱼,还有一大碗浓浓的番茄汤,两盅腊味饭,一满杯紫红的葡萄酒,杯子外凝结着水珠,像是已冰过许久。
宋甜儿那甜笑的语声却在舱门里唤道:“喂,快的来冲呀!”
李红袖笑道:“我听不懂,你为什么不自己送上来?”
宋甜儿啐道:“小鬼,你听不懂怎会知道我要你来拿?”;
她说的纯粹的京片子,但嘟嘟哝哝,软语娇柔,却别有一番情趣,李红袖拍掌娇笑道:“来听呀,我们的甜姑娘终于说出了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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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已下锚,就这样停泊在水上。
楚留香小心地将柠檬汁挤在鸽子上,刚吃了几口,喝了半杯酒,韩文又动了,足下几点,又是一具死尸被捞了上来,楚留香这叫一个恶心,差点儿把刚才吃下去的全都吐出来!
这尸身穿着件朱红色的短袍,长仅及膝,面容虽经海水久泡,但看来仍是白白净净,年纪也只有四十左右,颔下虽留着微须,眼角却无皱纹,他左掌也是修长白净,但另一只手掌,却是粗糙已极,筋骨凸现,几乎比左掌大了一倍,摊开掌心,竟和他衣服同样颜色。
“朱砂掌高手!杀死刚才那个人的人!”,韩文慢慢的说道。
李红袖一双明媚的眼波却真是瞧直了,吃惊道:“想不到这人竟会是‘杀手书生’西门千!”
楚留香叹道:“他杀死了左又铮,自己竟也死在别人手上。”
李红袖喃喃道:“但又是谁杀死他?”,她说完了话,已瞧见这西门千喉结下的创口,鲜血已被海水冲净,灰白色的皮肉向两旁翻卷。
韩文道:“这是剑伤,创伤才不过一寸,据我所知,天下武林,只有‘海南’与‘崂山’两大剑派的弟子,才会使用这么窄的剑。”
他在其他的世界与海南、崂山两大剑派的人交过手,自然知晓。
楚留香点了点头,赞同道:“不错。”
韩文又道:“海南与崂山两派,距离这里虽都不远,但崂山派的剑法传家正宗,平和博大,这西门千被人一剑贯穿咽喉,想必是剑法以辛辣诡谲见长的海南剑客门下所下的毒手……”
李红袖道:“这就奇怪了!海南剑派与朱砂门非但无冤无仇,而且还颇有渊源,八年前朱砂门被闽南七剑围攻时,海南派还曾经不远千里赶去相助,但如今海南剑派的高手却杀了朱砂门的长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可真叫人不懂。”
楚留香喃喃道:“左又铮无缘无故死在西门千手中。西门千又糊里糊涂死在海南派门下……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秘密?”
李红袖嫣然一笑,道:“你可是又想管闲事了?”
“他也最好去管管闲事儿,否则的话,我找不到对手,也只好拿他练练手了!”,韩文像是在叹气。
楚留香面皮抽搐,果然,这位跟他自己说的一样,非常的好斗,可偏偏武功却这么高。以至于连个对手都不好找……
李红袖也同样是咧了咧小嘴儿,颇为不满的瞪了楚留香一眼。什么叫引狼入室?这就是了!她从韩文身上的武功来分析他的来历,结果,却没有个头绪,盖因韩文的速度太快了一些,她的眼力跟不上!
海上果然又漂来具死尸,竟赫然是黑面卷髯的绿袍道人,身形魁伟高大。四肢虽早已冷却。但手里仍紧紧握着半截断剑,剑身狭长,仍在闪着光,碧森森的剑光,照着他一颗发髻蓬乱的头颅。
他头顶竟已被劈成两半。就连李红袖都转过脸去,不忍再瞧。
楚留香道:“果然是海南剑派的门下。”
李红袖道:“你……你认得他?”
楚留香缓缓道:“此人便是海南三剑中的灵鹫子,他剑法之狠毒,当今天下武林,只怕极少有几个人能比得上。”
李红袖叹道:“他一剑贯穿了别人的咽喉。不想自己脑袋也被别人砍成两半。”
她忍不住还是回头瞧了一眼,又道:“瞧这情况,那人一剑砍下时,他必定已无可闪避,是以只有迎剑招架,谁知那人一剑非但砍断了他的长剑,余力所及,竟将他头也砍成两半,海南派剑俱是海底寒铁精炼而成,这人一剑竟能将之砍断,唉……好锋利的剑,好沉重的剑。”
楚留香道:“你怎知他对头也使的是剑?”
李红袖道:“当今武林的刀法名家,又有谁能将剑法如此辛辣狠毒的灵鹫子逼得连躲闪都不能躲闪……海南剑派素无硬拆的招式,他若不是被逼无奈,又怎会迎剑去招架别人迎头砍下的一刀?”
韩文点头道:“不错,刀法之变化,的确不如剑法灵巧迅急,使刀的人若想将使剑的人逼得无可闪避,的确是难而又难,可这并非难事儿,只要武功到了那一步就好!这人的确是死在刀法下的!”
楚留香微微的一笑,接道:“这种刀法,有一个人可以办到!”
李红袖眼睛一亮,道:“你说的若是‘无影神刀’札木合?那你可就错了。”
楚留香道:“为什么会错?”
李红袖道:“札木合号称中土刀法第一名家,刀法之快,无形无影,他一刀砍下时,灵鹫子也许还未瞧清是由何处来的。自然只有迎剑招架,而札木合使的一柄‘大风刀’,乃海内十三件神兵利器之一,也足以砍断海南派剑。”
楚留香道:“这岂非就是了么?”
李红袖笑道:“但你莫要忘了,札木合纵横戈壁大沙漠已有三十年,号称‘沙漠之王’又怎会远来这里?”
楚留香缓缓笑道:“你说不会,我却说会的。”
李红袖眨着眼睛,道:“你要和我赌一赌?”
“不需要赌了!人已经来了!”,韩文一边说着话,一边把人捞了回来。
这时日已偏西,自从发现第一具尸身到现在,已过了两个多时辰,甲板上已躺着三具尸身。
而第四具尸身却略显不同,别的尸身在水上都载沉载浮,这具尸身却如吹了气的皮筏似的,整个人都完全浮在水上了。
别的尸身李红袖至少还敢瞧两眼,但这个尸身,李红袖只瞧了一眼,全身都起了悚栗,再也不敢瞧第二眼了。
这尸身本来是胖是瘦,楚留香已完全瞧不出,只因这尸身全身都已浮肿,甚至已开始腐烂。这尸身本来是老是少,楚留香也已瞧不出。只因他全身须毛头发,竟赫然已全部脱落。
他眼珠已胀得爆烈而突出,全身的皮肤,已变成一种令人恶心的暗赤色,楚留香再也不敢沾他一根手指。
李红袖颤声道:“好厉害的毒,我去叫蓉姐上来瞧瞧这究竟是什么毒。”
楚留香道:“这毒蓉蓉也认不出的。”
李红袖道:“你又在吹了,你武功虽不错,但若论暗器,就未必比得上甜儿,若论易容术和下毒的本事,更万万比不上蓉姐。”
韩文突然间想到了什么,道:“但这人中的并不完全是毒。”
李红袖吃吃的笑道:“不是毒药,难道是糖么?”
韩文微微蹙眉,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也可以算是糖……糖水。”
李红袖怔了怔,道:“糖水?”
楚留香点了点头,道:“这便是天池‘神水宫’自水中提炼出的精英,江湖都称之为‘天一神水’,而“神水宫”门人都称之为重水。”
李红袖动容道:“这真的就是比世上任何毒药都毒的‘天一神水’?”
楚留香道:“自然是真的,据说这‘天一神水’一滴的分量,已比三百桶水都重,常人只要服下一滴,立刻全身爆裂而死!”他叹了口气,接道:“而且这‘天一神水’五色无臭,试也试不出异状,所以,连这‘沙漠之王’都难免中了暗算。”
李红袖道:“这……这人就是札木合?”
楚留香道:“嗯!”
李红袖道:“他已变成这个样子,你怎么还能认得出他?”
韩文插言道:“他身穿的虽是寻常服色,但脚下却穿着双皮靴,显见他本是游牧之民,他身上皮肤虽细嫩,但面上却甚粗糙,显然是因为他来往沙漠,久经风尘之苦,他腰边虽有佩刀的钢环,但刀和刀鞘却全都不见了,显然是因为他使的乃是宝刀,所以才被人取去了。”
他缓缓接道:“有了这几点特征,自可说明他就是那‘沙漠之王,无影神刀’札木合了。”
李红袖道:“噫噫!客人!我看你可改行去做巡捕了,那你办起案子来,想必要比那天下第一名捕‘秃鹰’还要厉害得多。”
韩文一笑了之,接着说道:“还有,他身上挂着面银牌,上面刻的是只长着翅膀的飞骆驼,我若再瞧不出他是沙漠之王,就真是呆子了!这也算是一种江湖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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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ps:这一卷不会太长,本来打算写秦时明月来着,但那是未完结的作品,小说与影视差异也很大,我要整理一下头绪,也许会作为结束卷。
完全写崩了,感觉现在就像是骗大家的起点币似的,心里愧疚的很,再次说一声抱歉了。
目前主要是积累下字数,找找两百万字的感觉,希望学习到一些东西,下一本更好些,不再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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