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扭头看了六叔一眼,心里寻思,难不成是这老家伙晃点自己?
可是看六叔的神色,却根本不像作伪,就在这时候六叔给了他儿子阿宾一个眼色,阿宾这才不情不愿的挽起裤脚,带着两人趟着荒草来到了走进了那片洼地,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黑漆漆的土洞,然后指着这个土洞对他们说道:“喏,这就是我们下去的地方,东西就是从这里挖出来的。”
金沐晨蹲下身子,闻了闻那洞口的气息,在看了看那洞口两边新动过土的痕迹,就知道这家伙也没有说假话。
“其实你们也不必好奇,这地方老爷子昨天没好意思和你们说真话,其实这地方以前就是一处有名的乱葬岗,听说是明朝兵乱的时候,这里曾经是战场来着,不过这坑里有宝贝,但那都是老辈人留下的故事,我们以前也并没当回事。最近我们也在外地一直在‘找项目’,可你也知道,最近这世道,上面查的太紧,生意难做,后来我们就想来这里试试运气,没想到就还真给撞上了,真的就挖出宝贝来了。”
阿宾这时候一边抽着烟,一边很是无奈的给金沐晨和桃姐解释道,一听他这样说,金沐晨差点高兴的跳起来,这就对上了。
和他猜测的应该是没错了,这批明代古董的来历,总算是搞明白了。
他站起身,拍了拍阿宾的肩膀,也没多说话,然后就转身走了回去,六叔一看他们也并没在继续找借口,在这里停留,也很是高兴。
一帮人高高兴兴的回到了李家老宅,到家的时候已经中午了,老李头早就让家人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餐,大家饱餐一顿,就各自回房休息了。
金沐晨刚刚回到房间,桃姐就跟了进来,看到他转头,就笑着问他道:“怎么样?老板,去哪看了一眼,这些宝贝的来历你搞清楚了没有?”
“嗯,大概是有了方向和眉目。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些东西,应该是明末的福王的家产。”
对于桃姐,金沐晨的那些猜测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既然她问了,告诉她也无妨。
“福王?”
桃姐对中国古代的历史,显然并不太了解,这时候听金沐晨提起了明朝末期的一个王爷,不由得也对古代的那段历史来了兴趣。
“这福王名叫朱常洵,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叔叔。万历皇帝的二儿子,万历皇帝是明朝最后那几十年里比较精明皇帝,可惜他子嗣不旺,一辈子就两个儿子,而他比较喜欢他的这个二儿子,而这朱常洵的母亲郑贵妃,也成精一度闹腾的很厉害,想要把自己的儿子扶上皇位,可惜最后被朝臣们击败。而万历皇帝也非常无奈,只能把自己最喜爱的儿子分封到了洛阳,也就是成了福王。而这福王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到了洛阳就藩之后,就横征暴敛,大肆敛财。你也知道,明朝末期,外有天灾,内有*,当时的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甚至是易子而食,可这家伙却每天酒池肉林,所以在民间名声很臭。后来李自成围了洛阳,那时候虽然号称数万兵马,可其实有战斗力的,也就只有六七百有经验的老兵,洛阳城高墙厚,根本就没那么容易被攻破。不过当时洛阳城里民心很乱,守城的士兵也是气势低迷,因为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领到兵饷了。当时守城的将领,就向这福王请示,请他能拿出点钱来,给士兵们发饷,鼓舞一下士气。可这家伙居然根本就不考虑那些,还把那守城的将领给痛骂了一顿,最后当兵的实在气不过,就打开城门,把李自成给迎了进来,洛阳就这样不攻自破,而那李闯也正是靠着收编了这守卫洛阳的三千降兵,这才有了后来争天下的基础。”
金沐晨不过是随口一说,不过这桃姐却听得是津津有味,她也没想到这么一些简的古董,居然牵扯出这么有意思的一段历史。
“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死蠢?”
听到这里,桃姐都忍不住骂了一句。
金沐晨也是摇了摇头:“谁说不是?”
“那这个福王最后怎么死的?”
桃姐对这死蠢的下场很是感兴趣。
“关于他的死法吗,历史上有很多种说法。其中野史上的说法是,这福王在洛阳城破的当天,就带着家眷和多年搜刮的财宝,逃出了洛阳,不过在第二天,就在洛阳北边的一座寺庙里被李闯的士兵给抓住了。当时是二话没说,先被拉出去痛打了四十大板,然后在刮干净一身的皮毛,千刀万剐,和士兵们抓到的几条野鹿,被炖成了一锅肉汤,被那些士兵们给分吃了,当时那锅汤,还被取了个雅号,叫做福禄酒来着。”
金沐晨说道这里,笑嘻嘻的看了桃姐一眼,果然桃姐一听到这,脸上立马就露出了怎么也忍不住的恶心的神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