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此情此景,也实在由不得丁阳不感慨万千:话说这动物的恢复能力,的确甩出人类好几条街去。
当然阿黄还年轻,看牙口不过才1岁多。恢复力也是有的,可丁阳就是嫉妒不已。
分明都是一起受的伤来着,可人家阿黄都已经可以活蹦乱跳满院子跑了,丁阳却还只能勉强坐起来在屋外晒晒太阳而已。
稍稍想动动胳膊,就是钻心的疼痛涌来。
话说这差距也未免太大了!
算了,不能动就不能动好了。也免得骨头没长好,乱动再前功尽弃。哪怕只是因为他乱动而导致了骨头接歪了,也都是一件大麻烦事儿!
天气的炎热,心情的烦躁,综合起来也只有红玉能帮他开解一点。
但这些日子随着他的活动范围增大,红玉也能继续去任店开工赚钱了。
可因为要早些回来照顾他,红玉也只好早早的结束了工作回来。谁都知道任店这种地方,娱乐消费的黄金时间都在晚间以后了。
然而红玉不等太阳落山就回家来照顾丁阳,又怎么可能会有多少生意?
即便只是唱曲儿,晚间来的豪客也明显要胜过白日里的客人。
可如今红玉为了丁阳,却只能放过这些赚钱的机会。而她又不是什么有名有姓的行首清倌人,只靠名声也能堆积出来不少的客人发财。
哪怕丁阳不曾提过半句要求,但红玉却已经几乎洗尽铅华,只为他一人独自盛开。
每天尽管花销如流水,可红玉却只是默默承担,从不肯在丁阳跟前叫苦半句。
反倒每日里都变着花样的为丁阳补充营养,好吃的每天都不重样儿。
丁阳嘴上虽没有多说什么,却早已把点点滴滴都记在了心中。
这些日子的静养,倒也不算是没有任何好消息。至少手背上代表位面活跃度的红线,明显向前延伸的不少。
丁阳估计是他融入本时代社会生活的态势比较好,才得到了相应的认同。
尽管看手背上红线距离手腕处还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距离,但至少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不是吗?他相信,未来随着他伤势好转,应该有办法完成试炼任务。
只要他完成了试炼任务,那就真是龙归大海鸟投林,普天之下再也没有谁能困住他了。
到那时候,就轮到他快意恩仇了!
如今谁吃了我的,喝了我的,打了我的,全都给老子十倍百倍的还回来吧!
其实就这个问题丁阳也曾经隐隐的问过红玉:“……你这般对我好,难道就不担心我有天复原之后,会负心薄幸,抛下你一走了之吗?”
红玉只是笑笑,但却坚定的摇头:“郎君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呢?我还真就是那样的人!你别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到时候你可就连哭都哭不出来了!”看她这么肯定,丁阳还就较真起来了。
但红玉依旧摇头。
“我说你怎么还是不相信?我说的全都是实话,我在家乡有妻子的。就算你待我再好,我也给不了你什么承诺。”
红玉的脸上却突然间满是光彩:“郎君能够给奴家说这些,足见没把奴家当外人。”
“我说你这傻丫头怎么就一根筋呢!难道我说的还不够明白清楚吗?我很可能根本就娶不了你,到时候你这些辛劳可就全都白费了。”
“呵呵,怎么能说是白费了呢?奴奴能和郎君这般人物朝夕相处,已经是前世修来的莫大福气了。奴奴也不贪心,并不敢痴心妄想被郎君娶回家去。只要能追随郎君身边,哪怕只做个小丫头也心甘情愿呢!”
“……”面对红玉这种丝毫不高的愿望,丁阳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偏红玉还在继续憧憬:“奴家只祈求菩萨保佑,能够让郎君夫人看在奴奴心诚意正的份上,莫要嫌弃奴家出身贫寒,不识礼数,随便给奴家一个名分即可。便是当真没有名分,只要能追随在郎君身边,奴奴也已是心甘情愿。”
人家都已经把话说到这种地步了,丁阳还能再说什么。
突然间他也领悟到了一个很实际的道理,本时代的女人和千年后的女人很多观念其实兵不统一。
他所说的娶不了人家这种话,在红玉看来根本很正常。
以小姐身份出嫁成为正经人家正式妻室的例子,实在是罕见的少有。
就整个宋代而言,真正有名的也就只有嫁给了韩世忠的梁红玉一个人而已。
所以丁阳说娶不了人家的时候,红玉却根本就没当回事儿。这种结果,还不是早就在意料之中的吗?只求一个名分,红玉就会满足了。
与千年后人人喊打的小三或情人不同,本时代女子本就有着妻妾不同地位的心理准备。
后世讲求一夫一妻,可千年之前却还是一夫一妻多妾的风俗习惯呢!便是本时代的法律,也照样支持这种婚姻关系存在。“好吧,我也给你说实话。我本不是这里的人,只是暂时停留在此。终有一日,我还是要回去的。不过你的情分,我绝不会忘怀。今日种种,我全记在心里。”“恩,奴奴就知道,郎君不是那负心薄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