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郁闷,也冲淡了一些喜悦之情。
不过,就算春娇现在不回应,他也是不会放弃的。
若是他现在放弃,他以后,可能不会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子了。
也不会遇到那么好的女子了。
从小,父亲就告诫他,若是遇到自己喜欢的遇到好的,赶紧下手让它变成自己的,若不然,等别人发现他的好了,抢走了,到时,连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秦陵深以为然。
而黎春娇此刻,却是不知道怎么回应。
前世活了那么久,忙着修练,连男人的小手都没有拉过,更别说什么谈恋爱了。虽然是大龄,但悲摧的是,初恋什么的还留着。
这一世,穿越到这里,忽然就冒出了一个秦陵。
原本她只是将秦陵当成解了婚约的一个亲戚,谁知道,在日日相处之中,就对他有了好感。而对方,也恰恰好对她有好感,甚至当着她的面问能否向她的父亲提亲。
相当于向她求婚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她忽然就退缩了?
难道是因为害羞?
还是因为老牛吃嫩草?
呸呸呸,她才不是老牛呢,顶多是心理年龄大了一些。
黎春娇得郁闷地想道。
等到了晚上,两人好不容易有了独处的机会。
“春娇,我,我。”说开之后,再次面对黎春娇,秦陵忽然有些不好意思面对黎春娇,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你今天早上说的那事,我认真思考过了。”黎春娇瞧着秦陵这样了,也不卖关子了,说道。
秦陵眼睛一亮,随后便有些忐忑起来,“你的决定是?”
从来没有那么紧张的时刻,秦陵想,若是黎春娇给了他一个“不”字,那他该如何?
死缠烂打不是他的作风,他也做不来,可若是不死缠烂打,他又能做什么?
或许,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春娇嫁给别的男子?
又或许,远走他乡?
这一刻,秦陵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但是双眼只是沉沉地看着黎春娇,等待黎春娇给他一个答复,或者说是判刑?
“等你报了仇,若是你愿意留在上河村,那么,我是愿意的。若是你不想留在上河村,那么你先前说的事就作罢吧。”黎春娇说道。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自私的,她只是为她自己着想。
她不想离开上河村,所以,便做了如此要求。
秦陵一听,两只眼睛亮的可怕,他想都不想,没有丝毫犹豫,便点头应道:“我肯定是要回到上河村的。我哪里都不去。”
他不是那种爱好功名的人。也不是那种喜欢繁荣都城的人,黎春娇此意,正合他心意。
“你不想清楚再回答吗?”黎春娇反问。
她不像秦陵,前世那么多的荣华她都享受过了,自然不会想要去都城生活,而且,她原本就是一个修士。淡泊明利。对功名权势什么的一点儿也不热衷,这一世,重生到这个小山村。她心里是快活的。
她不想离开这个小山村。
秦陵却是摇摇头,一脸认真的说道:“不用想了。待我报完仇之后,我就回上河村,等孝期过后。我就向黎叔提前。世人都被名利权势所累,然而那些。并不是我想要的。当年,我爹就是因为参透这一点,所以,以死避开了英国公府。岂料。那些人却是抓住不放。那些东西,怎么比得上一一心人?”
到后面,秦陵的脸色几乎都是红的。
他对那些东西并不看重。若不然,就不会只想报仇了事。而是想着认祖归宗了。
“那好。那等你报完仇再说。”黎春娇点头说道。
秦陵笑着,重重点头,那个样子,怎么看怎么傻。
黎春娇也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一溜烟就跑回自己的房里了。
回到房里,她的脸都是烫的。好在,自从建了新房子之后,小豆丁并没有跟她一屋,若不然,小豆丁看到她这样子,肯定笑话。
第二天,秦陵一大早就背着弓箭和大刀上山。
他昨天应承过唐大夫,要好好答谢他的,所以,今天他准备上山去猎一头野猪回来,好让春娇给唐大夫做红烧膀蹄。
秦陵上山后不久,黎春娇也开始忙活起来。
要做鸭五件,得先将原料给腌制好。
中午的时候,秦陵扛着一头小野猪、手拿着几只野鸡和野兔回来了。
因着他的伤虽然好了,但是还是要好生养着,所以,他出门的时候,黎彦南便叮嘱他,让他打一只小野猪就成了,大野猪的话,他扛得累。
未来岳父的话,秦陵自然不会不听。
他找了一个上午,这才猎到了一只小野猪。
孟氏早就烧好水。
等秦陵回来,黎春娇便提了热水出来。
等秦陵吃过饭出来,就看到黎春娇已经将那猪毛给刮干净了。
秦陵微微讶异,不过,倒是没有说什么。
这一年多时间,黎春娇总是做出很多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情,所以,这一次看到黎春娇这么做,他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反而心里莫名有些欢喜。
他看上的人,果然跟别的女子不同!
他不喜欢那种凡事便依赖男子的女子,春娇这样,正好!
因着小野猪很小,所以,这一次,黎彦南和秦陵两个人只忙活了一阵,更将野猪给收拾干净了。
黎春娇和孟氏收拾善后。
下午,黎春娇打发李大石去给翟先生送过两只膀蹄和大扇野猪肉。
年初的时候,翟先生的家人也搬到了松水府。
因着黎文允是翟先生的弟子,所以,两家走动也频繁。
这一次,猎到野猪,他们家也吃不了那么多,便送一些给翟先生。
黎彦南又割了十来斤肉,给三堂叔家送去,又给里正送过几斤。
小豆丁也给家里的下人送去几斤肉。
如此,一个小野猪也不剩下什么了。
而秦陵此时却是皱紧眉头,早知道他就猎一只大的,省得现在不够吃的样子。
黎春娇便看出他的心思,道:“这野猪肉虽然香,但是肉也柴,我们家吃不了什么的。再说了,这大热天的,放着也不新鲜,这么一只小野猪就够了。若是再想吃,凭着咱们俩的本事,再猎就成了。”
“好。”秦陵应承道。他知道黎春娇不喜欢吃腌制过的肉,所以,这应该是春娇四处送肉的原因。
黎春娇便开始忙活起来。
这东西要用火炖很久才会烂透的。
晚上的时候,唐大夫看到桌上有自己点的红烧膀蹄还是鸭五件,果然,笑的眼睛都眯起来。
当闻到空气中那葡萄酒的香味时,唐大夫觉得自己肚子里的蛔虫已经开始叫起来了。
宾主尽欢。
第二天,秦陵便开始用内力来练武。(未完待续)
ps:本书男主应该就是秦陵了,不是高大上人物,也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若是不喜欢的话,只能下本书见了~(开文的时候,编编给我提了意见,说这样的男主不是很受欢迎,但是渣作者还是固执已见~果然扑的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