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我也是你这样的风流倜傥,我那时可是荆州行省的大比第一啊,那时我带着红花,骑着骏马,全城游行,那个风光啊……”
“我在这悟剑宗,当年也是精英弟子,天榜有我一位!
那时候,一堆堆的师弟师妹围着我,对了,你知道刘珂吗?现在神武要塞的提督,那时这小子是我的小弟,看到我咪咪的,我没事就指挥他!
唉,要是我能够出山,现在我已经最差成为一城之主了,唉,混蛋啊,不甘心啊……”
喝上美酒,老王就开始说起自己的过去,他也曾经辉煌过,也曾经是精英弟子,只是再一次试炼任务中,遇到意外,伤了经脉,境界倒退,从此再无进入先天的可能,在此将青春岁月完全蹉跎。
他不甘心,一生苦修,但是几十年过去了,还是无法晋升先天境界,只能在此老死。
这几十年他完全浪费了青春,没有建立家庭,没有妻子老婆孩,等到彻底失望之时,发现一切都晚了,现在自己已经老了,体弱多病,只能接受这些夜班护院的工作,苦度一生,等待死亡。
看到他,方宁心中说不出的凄凉,他就象是军老院中的那些老人,给了方宁一种熟悉感觉。
方宁对他就像对待王爷爷他们一样,每天晚上都会买些好酒好肉,请他品尝,老人也不容易,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能吃点就吃点吧。
物伤其类,如果自己不能晋升先天,将来会不会和他一样,一样这样的落魄可怜?!
老王每天喝多了,就会絮絮叨叨的讲述自己的过去,说的面红耳赤,最后醉倒在长椅上,一觉好睡。
在开始上班的时候,方宁并没有什么异动,老王喝多了,躺下睡觉,他就修炼,一夜很快过去。
转眼十三天以后,差不多了,方宁在老王睡着之后,缓缓的在洪荒灵兽博览厅中游走,选择那九十七个适合自己吸收的洪荒灵兽。
要选就选最厉害的,最强大的,将它们的血脉吸收入体,汇集九十九个,结成一百真数,自己得到最强血脉。
在这选择的过程中,方宁对这些洪荒灵兽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按照前人留下的资料,一个个精心选拔着。
“这个应龙不行,那里有真正的青龙,所以应龙淘汰。这个雕鹏也不行,旁边的是金翅大鹏鸟,比他强大多了,就选金翅大鹏鸟。”
方宁选来选去,最后选出自己想要的九十七个洪荒灵兽,然后准备开始偷窃。
首先方宁来到金翅大鹏鸟之下,这金翅大鹏鸟足足有百丈之高,方宁在它身下,就象是一个小蚂蚁,方宁看着大鹏鸟,微笑的说道:“这么大的躯体,我就偷走拳头大的残骸,应该没有人发现吧?”
方宁伸手触mo金翅大鹏鸟,可是一mo,顿时傻了,在这金翅大鹏鸟的身上,竟然有层奇异元能,保护它的身体,不让方宁触mo!
方宁小心翼翼的试验,可是那元能就是将此金翅大鹏鸟,保护的滴水不漏,就是无法打破这种保护。
方宁渐渐的加大力度,使出一切手段,刀砍剑刺,甚至紫青剑光都全部招出,但是就是无效,就是无法破坏这个元能保护,根本没有用处。
就连无坚不摧,无法不破的紫青剑光,都没有用处,方宁是彻底傻了眼,看来这是法宝的保护,因为只有法宝,自己的紫青剑光才无法破坏。
第二天,方宁又买来好酒好菜,请老王品尝,喝到差不多了,方宁问道:“王大叔,为什么外面的那些洪荒灵兽,有种奇异的保护,无法触mo呢?”
老王哈哈一笑,说道:“那是元能护盾啊,这整个藏书阁其实就是一件法宝,在这藏书阁之内,所有万物都被这法宝分裂出来的元能所保护,这叫做元能护盾。
要不是有着元能护盾,我早割下龙角换钱去了,还能留到现在。”
方宁点点头,原来如此,继续喝酒,很快老王又喝多了:“唉,想当年我那是风光啊……”
他又开始讲述过去的事情,最后搂着酒壶睡着了,方宁为他盖上被子,再一次的来到大厅中,看着这些洪荒灵兽。
方宁笑了,也许紫青剑光不好使,无法打破法宝的元能护盾,但是方宁有办法,他伸手一拉,在储物袋中拿出金龙双蛟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