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爹的,那就是——野种。
野种,那就是——苟合。
苟合,那就是——红杏出墙。
红杏出墙,那就是——给爹戴绿帽子。
给爹戴绿帽子的后果,闫玲玲即便是不用用脑子思考,也知道,等待娘的会是什么。
三尺白棱?还是一杯鸩酒?
闫玲玲心底泛起的,不仅仅只有寒冷,更多的,是排山倒海袭来的悲哀,愤怒和羞愧。
看着眼前的妇人,闫玲玲只觉得惊悚,觉得陌生,好似眼前的不是她的母亲,而是一个不知羞耻的荡fu。
眼前开始打圈,闫玲玲脆弱的心脏,何时如这日般,承受过如此多的打击,火烧了柴房,妹妹离家出走,母亲出轨怀孕,这所有的一切,在同一日猛烈的冲击向她,她已经再也无力承受,身子一重,在众人面前,昏死了过去。
“玲玲!”李氏见状,哭喊着扑过去要保闫玲玲,却被俞氏抢了先,一把推开了她。
“拿开你的脏手,你想用你那脏手,沾污了我们闫家的孩子吗?”
一句“脏手”,一词“沾污”,似最为锋利的箭,两把,将李氏彻底射死。
“凌峰,把你大姐抱回云翠院歇息。”
闫凌峰上前,面无表情的从俞氏手里接过闫玲玲,出了大厅。
厅堂之中,闫素素始终一语未发,她知道自己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若是将李氏看做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者,闫素素就是窝藏凶手的帮凶,犯藏匿罪和包庇罪。
她纵然顾念李氏是闫玲玲的母亲,也不能不想到自己的母亲。
看着母亲担心的一个劲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肚子,闫素素知道自己让她担惊受怕了。
她也清楚如果自己这时候再出来替李氏多说任何一句话,怕是下场不会比李氏好多少。
是以,当闫丞相命人取了鸩酒给李氏的时候,闫素素虽然很想阻拦,但是却选择做了一个“冷眼旁观”者。
她心知肚明,无论自己出不出言阻拦,李氏,依然是死定了。因为她的话,改变不了一个国家的律例,也改变不了一个家庭的家法。
这个把女子贞德看的如此严重的天元王朝的律例规定,已婚女子若是与他人苟合,官府下判最轻也是进猪笼,留个全尸。最终,则是五马分尸,死无全尸。
而闫府的家法,她早就书记于心,家法第二十七条:凡闫府女眷,未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仆,杖责八十大板,逐出燕王府;主,仗着四十大板,监禁五载。已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仆,交由官府发落;主,削其位,删族谱名,赐鸩酒,不得厚葬。
闫素素眼睁睁看着李氏被丞相强行灌下了鸩酒,少顷,就倒在了闫素素的脚边,七窍流血而亡。
生命如此脆弱,不久前李氏还插着腰瞪着眼摆着脸色给闫素素看,现在她却这么了无生气的倒在了闫素素身边,形容憔悴,样貌恐怖,名声毁尽,孤独可怜。
闫素素是个医生,从来只知道这么救人,却不曾想过,有一天,她要学会怎么放弃救一个人,一个虽然不可能救下的人。
只为了所谓的明哲保身,看着李氏倒下的那一刻,闫素素的心脏,麻木了一下,是不是身在这种家庭,占据了这个身份,以后,她都要渐渐习惯这样的生活?
这种王者主宰众生的生活?
楞了许久,闫素素呆呆的看着李氏的尸体,知道俞氏上前扶她,她才还魂。
“二娘!”她喊了一声,不明所以。
“你这傻丫头,我和你爹说了,你肯定是被要挟的,想那李氏以前那么对你,你肯定不是故意要替她隐瞒的,你爹觉得应该也是如此,所以饶了你这一次,让你继续回静思阁禁闭。”
半个时辰后,闫素素被遣送回了静思阁,外头的一切,都被阻隔在了一阁楼的佛经之外,闫玲玲执起方才看了一半的佛经,有些恍恍惚惚的。
总觉得方才所有的一切都未曾发生过,自己,一直都在静思阁中不曾出去,而大娘的死,也不过是自己脑海中臆想出来的一副无聊画面而已。
只是举目,看到对面空的了座位上,没了闫玲玲的身影,她的心里,凉了一瞬,沉了下去:真的,发生过了,大娘,确实死了。
【以后再也不保证万更了,我老妈说的对,我的保证和狗屁一样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