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强集权统治。努尔哈赤时代的后金带有浓厚的民族原始特色。皇太极当汗以后,倾心仿照明朝大搞专制集权。他上台伊始,设了八大臣管理国务,称八固山额真,在旗内总管一切事务,国家有事。与诸贝勒“偕坐共议”,狩猎出师,各领本旗兵行,还负有稽察责任。固山额真的设立,削弱了诸贝勒的权力,却加强了汗权。更有过之者是废除三大贝勒“值月”制度。天命六年努尔哈赤命四大贝勒“按月分直”,皇太极即汗位,四去其一。其余三大贝勒仍“分月掌理”,这是一种分权制度。现在完全改为由以下诸贝勒代行值月之事。皇太极地权力便高高在上了。努尔哈赤创建的后金国,直到皇太极为汗,政府机构还不大完善。为了强化统治,皇太极根据汉官范文程、宁完我的建议。仿照明朝的政体,正式设立了六部,并以代善、阿敏、多尔衮等贝勒分管各部,贝勒以下。每部设满、蒙、汉承政三员,参政八员,启心郎一员。只有工部省设蒙古、汉军参政六员。后来证明,由于六部的设立,“各司其事,事不留行”。
在朱影龙介入这个时空的历史中,皇太极分设六部似乎有点提前了,可能是因为历史措离它应滑向的轨道的缘故吧。后金这次变革得以提前这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消息,经过这次变革后,后金将变地更加强大,没有了明朝官场那种腐朽之气,他的政府职能部门更加灵活高效,难怪后来的大清得天下是那样的顺理成章。
皇太极这一动,就迫使朱影龙不得不也动起来。首先下旨清理狱政。让刑部发下行文,限令各省、府、县在三个月之内审结狱中关押犯人的案子。不能具结,或者已成悬案的,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一律释放在押囚犯,也算的上是一种变相地大赦天下吧,凡涉及重大杀人等刑事案件的,必须要经过大理寺审核后才可结案。
接下来朱影龙召开内阁、军机阁合在一起的全体会议,集体讨论了关于各级官员职权的严格划分等一系列的暂行草案,确立巡抚一职为一省最高地行政长官,布政使以及各左右参议为管理一省财务以及税收之权,按察使管理一省的刑名狱政以及各佥事之权划分,就目前明朝的地方状况,将知县以上行政官员的审案、断案之权全部撤销,这些官员将致力地方于发展,总揽全局,劝稞农桑,兴修水利,发展商业,基础建设,破除陋规陋习等等各项领域,审案断凶全部划归给提刑按察使衙门一级一级地任派官员下去,抓凶断案的拟或由熟悉刑律的县丞、府丞担任主官。都察院派出的各地方监察御史有监督官员严格执法和检举贪污受贿之权,并且有权在一定的证据下对知府一级以及一下官员抓捕审理,同时如果监察御史犯罪,地方官员同样可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申请抓捕,这也是为了互相监督,为了防止监察御史和地方官员沆瀣一气,都察院会不定期的派官员下去暗访,类似与巡按的职务,还有教育,各省设学政,大力发展教育,在力所能及地情况下多建造一些学校,令朱影龙甚为头疼的是民告官的制度,似乎在地方上很难推行,但不得不不去做,朱影龙下令撤去登闻鼓,通政司衙门新设一个上访司的部门,专门接待各地申冤无门的普通百姓,不论官民都可以,并且朱影龙还拍了大内侍卫轮流去监督,免得让这些底下的官员又糊弄他这个皇帝。
虽说皇帝没有直接提出来要整顿吏治,但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足以将整个大明朝震的抖三抖了,各省官员明显出现了抵制情绪,因为这一系列地政策出台使得许多人失去了许多权力,但更多是拥护,因为更多地是一些官员他们从朝廷改革的新政策中得到了权力,他们有许多郁郁不得志,被排除在权力中枢之外地,做个闲官,还有的不欲跟一些人贪官同流合污的,朱影龙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中国从来就不却人才,却的是如何利用人才,让人才发挥他应有的效力的制度,还有他没有动军队改革这方面,虽然各省闹的都很凶,但这些人不得不接受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