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过之后、女检察官又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工作方法、风格,像你这样的人没有案底,所犯的事又直接了当,就算在审讯过程中办案工作人员对你采取过什么过激行为,我想应该也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
女检察官见我沉默了,女检察官认为派出所与预审科在审讯我时动过粗、劝我不要讲,讲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办案人员在审讯嫌疑人时,虽然上面有规定不得刑讯逼供。但那只是文件、在具体实施办案时、工作人员、特别是一审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行为。只要办案工作人员没有对嫌疑人造成伤残,就算嫌疑人反映到了上面、上面也最多对工作人员口头打个招呼而已,并不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实质性的处罚。
所以女检察官希望我回答她派出所、预审科在审讯我的时候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后、就回答她:“在以往的审讯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对我施过粗暴的行为。”
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听了我的回答、笑了。让旁边记录的年轻书记员、记下我刚才说的这句:在以往的审讯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对我施过粗暴的行为。
年轻书记员写下后、让我走上去看一下,有没有错误?没错就签字、打手印。
我走上前一看,拿起年轻书记员递过的笔、没有签字。而开口对她们俩说了王有明越狱逃跑、专案组怀疑我知情、而对我采取刑讯逼供的事。
年龄大的女检察官笑着回答我:这件事不归她们管。她们俩只是来送起诉书的。
女检察官还开导我讲:“你的案子是检察院与法院顶着压力为你办理的,马上就要开庭审了。如果你现在去告抓捕组的话、也许会造成一些节外生枝,后果也许对你很不利。一旦区检察院与法院压力过大、不愿承接你的案情办理,那么就要上交到市中院。一旦交到市中院,你的刑期起步就是十年以上……”
女检察官告诉我,我哥哥、姐姐都知道了抓捕专案组打过我,也找过相关人员与领导。但相关人员与领导都回答,如果我哥哥、姐姐不服,想上告的话、他们愿意奉陪,将我的案子直接交给中院去处理,阻止区院承接办理我的案子。我哥哥、姐姐妥协了。
女检察官让我签字、打手印,接起诉书。过两天开庭审、早点送去农场,到农场去减刑,好早日重回社会。
我只好签字、打上手印。
打上手印后、女检察官将一份打印好的起诉书给我看了一下,又要我签了一个收到起诉书的书面通知。
我签字后、女检察官让我安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