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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不是的,在打架斗殴前我与王有明已有两年多没有见面了。只是因为同学的聚会、听同学之间聊起了王有明,并且知道了王有明在东兴市场开店做生意,自己想去见见他、访旧,偶然地碰上了四合会来砸王有明的商店。整个事情纯粹是一个偶然事件。
两位女检察官对我的回答不满意,一直没有提问的年轻女检察官见我如此回答、就引导说,如果我将自己去找王有明、说成是王有明约我去的。最好说成是王有明知道我一定的搏击能力、预谋让我去帮他铲除四合会的话,那么我就成了被王有明利用的人,也是无辜的、是受蒙骗的人,对我减轻处罚将非常有利。
我想了一下,回答:不是这样的、与事实不符。
年轻的女检察官听了我的回答,一下站了起来、凶巴巴地瞪了我一阵后,坐下说了句,不识抬举、不懂珍惜机会、顽固不化,她们想帮我也爱莫能助。
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待年轻的说完后,停了一下、说太年轻了,不急、好好想想,也许是一时忘记了。王有明以前对你说过一些他与猛龙帮的事、回忆一下,提供给我们。
我沉默了好一阵后,年龄大的检察官问我、想起了什么没有?
我头都不抬地摇了摇头、说了句,没有什么。
年轻检察官就说,我们是给过你机会的,不珍惜就只怨你自己了、一切后果自负。将笔录看看、核对有没有错误,如果有错误就提出来、没有的话就签字。
说完后,年轻的女检察官将笔录送下来给我看。
我看完后、交上去说,没有错误。就签了字、按上了手印。
女检察官喊看守所干警接人、送回号里。刘干警就带我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