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身朝舞台走,听到背后阿达问许可:“小可,有感而发是什么意思?”
“就是即兴,他要即兴编曲唱歌。”
“他行不行?”
“我也不知道……”
剩下的话,方晓就听不清了,他刚走到舞台,上面正好结束。
舞台上一共有四个人,方晓已经认识了其中三个,敲鼓的宝叔,弹吉他的昆哥,弹琴的李伯,还有一个是今天第一次见,但上次乔雅丹已经介绍过的人,也姓李,他是吹双簧管的,因为比较年轻,才刚过五十,所以被称为“李叔”,弹琴的被称为“李伯”,以示区分。
“小方,这么快就要给我们点颜色看看了?”
同样是给颜色看看,宝叔说和莎莎说,完全是两种语气,宝叔是友善的调侃,莎莎是恶意的挑衅。
“宝叔说哪里话,我是来班门弄斧求指点的。”方晓微笑着和几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头打招呼:“昆哥,李伯,李叔。”
这几个老头都是事业有成的人,气度比较沉稳,各自点头回应,但都没多说话,只有宝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几句鼓励的话。
方晓是老江湖了,知道两段表演之间,要留一点空档时间,这里毕竟是酒吧,不是演唱会,连轴转的不停表演,会影响酒水的销量,所以他上台后,没有急着说话或者开唱,而是坐在高脚凳上,慢悠悠的调整麦克风的位置,调整好之后,又去调吉他弦,其实只是做做样子,保养乐器也是乔雅丹的日常工作之一,这把吉他被她调的非常准。
正如许可说的那样,这是一家小众酒吧,越小众就越专业,来这里听几个老头子玩乐器的,都是音乐口味偏成熟的人,他们看到方晓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年轻在台上捣鼓,立刻起了轻视之心,酒吧内交谈的声音,比之前大了很多,嗡嗡嗡的好像蜜蜂回巢。
“方晓这是在做什么?”许可疑惑,问宝叔道:“怎么还不开始?”
“他这是在清客人的耳朵。”宝叔乐呵呵的说道:“没看出来,他还是个懂行的人。”
“清耳朵?”
“我们刚才是四个人,玩的比较热闹,他现在一个人上去,曲风肯定偏清淡,所以要有个过渡,等客人们的耳朵休息好了之后再表演。”
方晓看去卫生间的人都回来了,点过酒的人也都拿到了,于是就开始说话了。
“大家晚上好,我叫方晓,方方正正的方,知晓事理的晓。”方晓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之后,说道:“我是酒吧新来的乐手,本来是下周才来上班的,今天过来,只是适应一下环境,没打算演出。”
这话平铺直叙,没什么特别,但语气非常自信,流露着一种“今晚你们赚到了”的意味,有些敏感的顾客停止了交谈,抬头看他。
“我刚才坐在那,就是莎莎姐后面,莎莎姐——老顾客应该都认识,就是那个在这里驻唱的莎莎姐——她刚才问了一个非常白痴的问题。”方晓看不清莎莎现在是什么表情,但那无关紧要,他等那些回头看方位的客人们重新关注舞台之后,才继续说道:“莎莎姐问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会写歌的人都死绝了吗?”
“我上来,是想告诉她,这世界上会写歌的人很多,只不过因为她人品不好,所以没有人愿意给她写而已。”
莎莎呼啦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嚷嚷道:“方晓,你在那胡说八道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不是让我给你点颜色看看么?那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我这个人,很喜欢帮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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