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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鬼地方她再也不想去了,结婚的时候气得她差点临阵脱逃。
贫苦她可以忍受,可懒惰和邋遢她无法容忍,当初听了方彦明的话,同意去老家补办婚礼,在老家住了三天,那三天毛芳菲差点和方彦明闹离婚。
都21世纪了,居然家里还有跳蚤,只住了一个晚上,毛芳菲身上就被咬得全是红疙瘩,奇痒难耐,还有头虱,就是和方彦明父母坐近了说了会话,虱子就跳她头上了。
这些也罢了,上厕所更让毛芳菲想死,就在院子里挖了个坑,搭两块木板,挂一块窄小的布帘子,风一吹就会被全看光光。
有一回她正好在院子里,公公在如厕,风一吹,她就看见了方彦明老子的大屁股,这老头还冲她笑了笑,当时把毛芳菲膈应的,当场就想走人。
她对死人的果体毫不在意,看一百遍都没问题,可她不喜欢看活人的,就连方彦明和她办事,她都不太喜欢光着,一丝不挂很容易让她联想到死人,手就痒痒地想解剖一下。
而且那个简陋的厕所边上,还时常会有白白胖胖的蛆虫一拱一拱的,毛芳菲打小就有抽水马桶使用,只在书上看过这种虫子的图片,头一回在方彦明家看到了实物,尽管死人腐烂后也会长满蛆虫,可那是工作。
工作和生活她分得很清,工作再脏再恶心她都能忍受,生活中她却有严重洁癖,那种厕所她连看一眼都恶心,哪怕便秘至死都不会上,最后那三天她是去山上解决的,其中的艰难心酸,令毛芳菲对方彦明老家毫无一丝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