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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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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逸知道后愤恨不已,他才拿十万就同意担任这么多期的特邀嘉宾。曹云拿五十万就只担任一期的特邀嘉宾。

其他特邀嘉宾冷漠看着这两头狗律师:我们连出场费都没有好不好?赚点钱全靠抽成,我们说什么了?十几个人要抽签,抽出来的两三个人还未必能赚到钱。被节目组吆喝来吆喝去的凑数,大家都是有身份证的人,凭什么你们有出场费?

……

大名城决赛:桑尼对宫本。

决赛前一天,例行会议:发布游戏内容。

但是在发布最后一关游戏内容之前,两位嘉宾必须先选择自己的队友。队友是朋友还是仇人,管家不公布,也不说最后一关的内容,先选人。

冠军宫本拥有优先选择权,宫本对曹云能力是最满意的,不过宫本对曹云的道德值很不满意。话说如果曹云道德值很高,宫本就会对曹云的能力不满意。因为一位道德值很高的人,是一个很容易对付的人。

君不见丐帮横行天下,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道德值高的人。诸如曹云这类人,会一脚把向自己要钱的丐帮弟子踢飞。哦,要吃的没问题,我带你去买,两个汉堡,你能狼吞虎咽的吃完,赏你两百。乞丐你想拿钱自己买?不,我就要帮你买。

以上并不是说道德值高的都是傻子,而是严肃批判曹云这类没有同情心的坏蛋。

宫本不敢选曹云,但是宫本更不愿意将曹云给桑尼,否则对手就如虎添翼。宫本宁可要了曹云,然后不用曹云,也不会将曹云给桑尼。宫本:“曹云。”

大家鼓掌,曹云能力已经受到了大家的肯定,宫本首选曹云绝对没错。

桑尼手一指:“欧阳逸。”

宫本立刻后悔,这边有两大律师,曹云自己不敢用,但是桑尼敢用欧阳逸。这无形就让自己丢了一分。当然曹云不是那么坏的人,相反曹云很好用的人,缺点是要给钱。诸如这冠军赛,如果曹云是很重要的成员,曹云绝对不会要个百八十万,曹云估计会要冠军奖金的三成或者四成。千万别以为曹云开不了这个口,他可是一名好律师。

宫本:“九尾小姐。”没办法了,争其次,如果和法庭有关,九尾是可以胜任的。九尾道德值完全没问题,不会做出背叛的事情出来。

桑尼:“令狐恬儿。”令狐恬儿有灵性,但是经验不足导致底气不足,需要时间的打磨。不管怎么说,令狐恬儿也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帮手。

特邀嘉宾们很奇怪,你们肯定最后一关是庭审?怎么尽选律师和检控官。两位嘉宾的观点大概一致,其他人都可以替代。比如你选越传,我就选李龙,平分秋色。什么?你选乔治……那我只能选云隐。除非动枪,乔治和云隐搏击,云隐未必一定就输。

最终宫本战队人员名单为:曹云、九尾、越传、云隐和李墨。

最终桑尼战队人员名单为:欧阳逸、令狐恬儿、李龙、乔治和越三尺。

曹云内心那知道宫本选错人了,宫本应该在九尾之后直接要了越三尺,可以把李龙和越传都推给桑尼。两位局长做管理时间更多,他们对队伍是没有帮助的。不过选云隐而不是乔治,这里要加分。乔治在大名城嘉宾中属于边缘人物,云隐的人气要好的多。

欧阳逸告诉桑尼,自己和令狐恬儿的组合不是曹云和九尾组合的对手。曹云和九尾组合实力超强,绝对不是1加1那么简单。令狐恬儿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庭审和庭辩风格。综合发展,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哪个领域都不突出的人才。

在选择完队员后,管家宣布了最后一关游戏规则。最后一关主场地是训练场临时加盖的一片板房建筑。

在这个建筑内已经发生一起命案,一位母亲遇害,母亲是一位后母,犯罪嫌疑人是大冰和小冰两位女生。警方将大冰和小冰逮捕。本次参赛者将无法直接获得案件资料,需要自行前往调查,需要申请去案发现场,申请见犯人。

训练场布置了很多板房,包含了警局,看守所,法医解剖室等。同时还请了很多演员来客串探员,大冰和小冰,死者等。

两位嘉宾要率领自己的团队,为大冰或者小冰开脱罪名。

在座的人一听到大冰和小冰,就知道这是一桩真实案件,并且是非常典型的,具备很大争议的案件。本案具备盖然性、疑罪从有等各种值得争议的焦点。

本案的检控官是前横唐著名的律师,他转行进入检察系统,成为一名检控官。按照道理来说,本案缺乏铁证,无法定罪,甚至无法对谁提出指控。但是这名检察官他有自己的办法,他首先用大量资料来证明一件事,杀死后母的人不是大冰就是小冰,不可能有第三个选择。这个说法最终得到了两名被告律师的认可。

接下去检察官做了横唐司法历史上破天荒的事,他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一起提出杀人指控,同时不承认两人合谋。这个做法明显的有悖常理。在预审期间,检察官证明杀人者非大冰则小冰。并且两名被告和律师都同意这个看法。借用法庭来调查事实真相,是可行的一个策略。

开庭后,大小冰根据线索和证据,在法庭上互相厮杀。小冰的庭审越来越顺利,顺利解释了检控官提出的各个问题。相反大冰这边漏洞百出。检察官和小冰律师请求陪审团以盖然性证据,判定大冰杀人罪成立。大冰律师反对,如果大冰罪名成立,并非盖然性,而是疑罪从有的反现代法律的判决。

对方则认为,盖然性和疑罪从有有本质上的区别。在非大冰则小冰的基础上,小冰嫌疑已经基本排除,大冰嫌疑非常大,两相比较,最终形成盖然性证据。

在一审和二审,大冰都被判处杀人罪成立,最终被判处十五年的惩役。一年后,大冰因为疾病死亡。但是司法界对本案的争议一直存在。甚至发生过东大法学系学生们因为争辩本案发生的课堂斗殴。焦点是:疑罪从有和盖然性的界限在哪?

前文说过盖然性,A目睹了B站立在C背后,手上拿了一把带血的匕首,B因后背被匕首袭击而死。虽然A没有目睹到B用匕首戳C,但是A的证词就是盖然性证词。可以衍生出B刺杀了C。

同样,A目睹B站立,B手上拿带血匕首,C已经死亡躺在地上。A的证词极具参考价值,但是还达不到盖然性的程度。有其他可能导致B在没有杀C情况下,手上拿了匕首。

在后母死亡,大冰坐牢后,小冰独得全部遗产,数月后通过投资移民的手段离开了横唐,到新西兰定居。那位检察官在半年后辞职,移居加拿大。

节目组根据司法报告,当时的案发现场照片等,尽可能还原了现场。同时节目组还得到了官方的帮助。案件发生将近十年,争议仍旧存在,并且被编入教科书成为教授们讲课的教材。官方希望有多元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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