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想起来了,华子昂!”秦伍说出‘华子昂’三个字时,满眼满脸都写满激动、欣赏、敬佩。对军人而言,信服的是绝对的能力与实力,与兵种、年龄皆无关。
“久违了,秦连长。”秦伍曾是某军区直属工兵团当中的一个连长,他对华子昂记忆深刻,华子昂何尝不是终身难忘。
“什么连长,早退了。”已经近十年没人这么称呼过他了,遇见华子昂,一下子让他想起许多过去在部队的岁月。虽然艰苦,也有流血牺牲,但曾经跟那些相互交付后背的战友们在一起的情谊哪里都不能再体会到,甚是怀念啊!“十年前,红军那场逆袭战,你小子太他妈霸道了。”秦伍实在找不出什么文雅的词形容那时候对华子昂的印象,现在想起来依然觉得那场面惊心动魄,深深记入灵魂。
华子昂微微笑,耀眼夺目,却让人分不出真假,更无法捕捉情绪。当然,这除了长孙凝,骨子里他们是一种人,有时候说她了解华子昂,还不如说她更了解自己。长孙凝把所有的情绪都化为一个‘静’字,只在华子昂面前显露真性情,而华子昂在长孙凝以外的人面前都是真亦假,假亦真,真假难辨。
“秦叔的雷阵也让我们吃尽苦头。”退了伍的兵,再叫连长不合适,华子昂改跟着长孙凝叫。
红军逆袭战?十年前?雷阵?长孙凝飞快在前世记忆中搜索相关事件。有了!十年前代号为‘虎豹’的三军联合军事演习(虚构事件)。原本参演红蓝双方实力势均力敌,但蓝方指挥官充分运用‘兵不厌诈’的计谋,暗藏秘密人马,即秦伍他们那些擅长布雷拆雷的工兵。精妙的雷阵让红军连连受挫,演习未过半就折损大半兵力,严重影响到士气,演习一度出现一边倒的局势,对红军十分不利。就在这个红军被蓝军‘肆意霸凌’的时候,华子昂犹如天降,单枪匹马夜袭蓝军,并一举端掉蓝军大本营,演习提前结束,红军上演最华丽的逆袭大战。
演习后,华子昂名声大振,从侦察的风云人物一夜之间被全军熟知,直到成长为如今只可仰望的三军战神。这些都是长孙凝从资料上了解到的,前世那时她还很小。如此看来,一个是雷阵布施者,一个是逆袭上演者,针尖对麦芒,他们彼此还真是想忘记都难。
“十年不见,你还在部队?”
华子昂点头,他如今的身份想退都不容易,何况他一点也不想。众人这才知道华子昂是军人,而上次在张巧家见过他一面的恍然大悟,两个身影融合到一起。当时他没带肩章,军装也跟熟悉的有所差别,真是个大头兵?又不像,秦伍已经是他们公认的见多识广的人物,连他都对他那么欣赏,会是普通角色?
“秦叔风采依旧,退早了。”若是他还在部队,特战旅里铁定有他一席之地,可惜了。
秦伍笑着摇头,摆摆手,“老啦,倒是你还顶着张二十岁的脸‘招摇撞骗’。”知道华子昂实际年龄并不大,身为曾经的军人对他敬畏,如今退伍在家,对他完全一副长辈对小辈的慈爱。该说笑说笑,该打趣打趣,他就是这么个爽朗幽默的人。
“我知道自己年轻。”华子昂可不客气,本来也不老,若换个人说他‘招摇撞骗’,非得卸了他下巴。
“行了,你们俩儿别互相捧臭脚了。”
“哎?你们怎么在一起?”
长孙凝没说话秦伍还没在意两人十指相扣,非常亲密,愣了,他‘骗’的那个不会刚好就是……?长孙淑雅在一旁把他们关系讲述一遍,秦伍听完一拍巴掌,连说三个好。屋里其他人听他们说话听得糊里糊涂,刚凑到一块儿聊起熟悉的话题,又被打断。
“啥事这么激动啊?”长孙秋正好回来,接上话茬。
秦伍是真高兴,为长孙凝,也为华子昂,总之他们在一起他举双手双脚赞成。当下拉着长孙秋又说一遍,长孙秋很知趣,打量一番华子昂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客气几句。
“爸,咋你自己回来了?”长孙淑雅问道,外面还有乱摊子没收拾呢。
“唉,蒋四儿俩口子都没在家,会亲家去了。”
“那咋办呐?”蒋四儿是村里唯一的屠户,驴被大条石压住半截身子,就吊着一口气,不杀也是死的货。要是不把血放出来,卖肉不值钱,吃也不好吃,况且也吃不了那么多啊!“没说几点回来吗?”
“没有,估计也得黑。”
“要是别的事儿可以去接一趟,这事儿不太好。”秦伍说完,长孙淑雅也点点头。
“咳!(读hai四声。)要我说把他家刀子借来,你们一帮大老爷们儿还收拾不了一头半死不活的驴,血也不要,再耽误一会压死了。”张巧说道。
“刀拿来了。”长孙秋也想到这点,可问题是谁敢下那个手啊?有人家杀鸡还得请个师傅呢。
华子昂在旁听明白原委,敢情这些人想把垂死的驴杀了,没请到屠户。跟他说不就完了,热带原始森林里什么凶猛野兽没杀过,不然还焉有他的命在?
“给我找件衣服,我来。”
众人看向毛遂自荐的华子昂,和秦伍说的话他们都听了,知道他是当兵的,军人应该会杀驴吧?他们不知,不是所有当兵的都会杀驴,也就是华子昂手上染的血太多了。秦伍拿来一套跟他身上一模一样的工作服,华子昂不嫌弃,三两下穿上,好像领导干部下基层,往外就走。
“刀。”张巧快嘴提醒。
“不……拿来吧。”他习惯用匕首,想想又舍不得自己的匕首,接过屠刀。
其实他们在屋里说话也不过十来分钟的事儿,华子昂在前,屋里其他男人也都呼啦啦跟出去,找绳子的找绳子,绑杠子的绑杠子,抬大石的抬大石。不一会儿把驴弄到开阔地上,两条后腿显然已经被大石块砸得粉碎,开始‘嗷嗷’叫两声,有气无力,后来只是哼哼,顺着鼻子往外流血沫子,铁定是不中用了。秦伍在一旁协助,华子昂手法干净利落,很快解除了驴的痛苦,并把整张驴皮完好剔下来。接着取内脏,分割,众人都上前帮忙。
男人在外忙活,女人们则在屋里忙活,烧热水,切菜,做饭。按农村习惯,杀年猪也好,平日杀牲畜也好,都要请前来帮忙的人一家,还有关系好乡亲过来吃一顿。不用弄十碟八碗,一般一个炖肉,一个炖菜,一个咸菜就成,大家伙儿吃的是那片心意和味道。
有长孙淑雅和张巧帮衬着刘月,随后又来几个外面干活家的媳妇,都是手脚麻利的,七八个人在厨房忙活十分快。晚上八点左右,就热热闹闹吃完饭,就剩张巧还在帮忙收拾,长孙凝提出要回去休息。
“伍哥,这样好吗?”长孙淑雅眼见女儿带着男朋友回家,心里七上八下,她想跟着回去,但秦伍将她拦住。
“放心吧,他有分寸。”算上今天这次,跟华子昂总计共事两次,第一次还是敌对关系,远远谈不上了解,但相信他。以华子昂的能力和魅力,想做的事没人能阻止和拒绝,不想做的事也没人能强迫他。
回到窑洞,外面接了临时电灯,里面线路不通,仍然漆黑一片,长孙凝找出蜡烛点上。华子昂知道她家以前很穷,穷得连房子都没有,但真正置身其中,万千心思汇成一个信念,今生一定要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凝儿。”低唤一声,把长孙凝拉进怀里。“我们为何不从小就认识。”如果那样,他就可以早早的照顾她,天知道他看着她那双清明透彻,无波无浪的眼睛多么心疼。无数次生死历练才会沉淀出那样美丽迷人又叫人疼惜的眸子,他愿意等着她说出自己的故事。
她并不觉得身为‘银月’时有什么不好,再不自由,起马激情无限,时刻考验神经,刺激。长孙凝的过去也不需要同情,风雨后见彩虹,在坎坷路上爬,是为了再平坦道上跑得更快。“啥时又添个胡思乱想的毛病,乖啦!我去烧火。”
“你歇着,我去。”
侦察兵出身,扫一眼就能掌握周围环境,华子昂轻车熟路到外面抱来柴火,刷锅,点火。土灶台不比城里,放多了柴火冒烟,放少了容易灭,还得重新点。饶是华子昂野外生存能力超强,生火做饭小儿科,第一次烧农村的土灶一时摸不着门道,弄得手忙脚乱,期间几次呛得直咳嗽,长孙凝要帮忙,他还不让。
一身时尚装束的好看男人猫着腰烧火,不小心就弄得灰头土脸,样子实在有些滑稽,不过心里已经被烧热乎了。若是被秦伍或者村里人看了,估计得给他评个‘三好奖’。首先,长的好;其次,勤快,有眼力架儿,能力好;第三,体贴,知道心疼人。不过,要是她来说,他的好可不止这些……
------题外话------
感谢东方禛瑾曦的鲜花!
前期铺垫差不多了,本文以后会加快情节发展,感兴趣的亲们继续支持水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