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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你就不会丢下我。”
“我也不会这么痛!”
染梦哭累,趴在茶几上,迷茫的指腹划过钱包里的大头贴。
那是她逼着零去照的,记得刚刚见到他的时候,是在香港街巷的垃圾堆里。
瘦瘦小小的身子,白皙带血的脸蛋,死气沉沉的黑耀,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
“小弟弟,你不要呆在这里,很冷的。”
男孩不理她,不回话,不抬头,墨眸直愣愣的看着马路上一角。
然后他一把将自己抱住,哽咽出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染梦一愣,突然就想起了一个寓言,是说一只野兽受伤了,它会悄悄地找一个没人的山洞躲起来慢慢舔伤口,它不哭不难过,可是一旦有人嘘寒问暖,它就受不了了。
“好,我不离开,我会一直在。”
那一年,他10岁,她16岁。
这份年少的约定,是不是记住的只有自己一个人?
她把他带回孤儿院,两个人经常为了偷面包给小孩子们吃,被逮住打个半死。
总是他装可怜,她做主凶。
日子就这么不急不慢的过,他们总是会为一块肉争吵个不停。
“小梦梦,你是女人耶!不吃肉,会发育不好的,到时候看你嫁给谁!”
那一年,他十五岁,她二十一岁。
她的餐盒里永远都是两个煎蛋,而他总是白饭就咸菜。
台湾演唱会,凭借一首单曲迅速火红的他,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绽放出最美的青春。
“最想要分享喜悦的人?”少年歪着头,在偌大的典礼上咬字清楚的吐出了她的名字。
然后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打在她的身上,他像个王子一样执起她的手,笑的很大声。
那一瞬,心跳声淹没了一切。
嘭,嘭,嘭!
强烈而又急速。
她知道自己完了,她爱上了这个青梅竹马的弟弟。